魏长鹏同志系我院执行庭的执行员,常年坚持在执行一线,政治觉悟高,精通执行业务,工作任劳任怨。在2008年,魏长鹏同志办理案件203件,执结198件,执结率是97.56%,在执行庭名列前茅。魏长鹏同志经常主动加班加点,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多次周末外出执行。
一、政治立场坚定,努力确保平安奥运的顺利举办。
在奥运前夕,魏成鹏同志及时执结了一起影响涉奥场馆环境和安全的难案,为奥运项目的安全进行提供了有利保障。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是奥运射击比赛场馆,
法院立案后非常重视,魏长鹏同志从两方面快速展开工作,一是向当事人了解矛盾焦点;二是勘查现场。由于临近奥运,此案不能通过评估拍卖和强制腾退,于是决定主动开展双方的和解工作,并拟定了三种和解方案来拓展双方的和解空间。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
在该案执行中,始终坚持大局意识,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发挥了平安奥运的司法保障作用。
二、努力实践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在执行周维芝与吕艳双腾房一案中,婆婆周维芝与儿媳吕艳双之间一直有矛盾,矿山社区居委会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长期做工作未果。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吕艳双未自动履行判决。执行立案后,魏长鹏同志了解到双方矛盾尖锐以及首钢迁安矿区居委会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该案非常关注,立即动身前往首钢迁安矿山着手案件执行工作。经过的耐心调解,儿媳吕艳双第二天主动将房屋腾退给婆婆周维芝。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首钢迁安矿区街委会和司法所对区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该案的圆满执结既体现了我院人性化的执行思路,又在实践中深入贯彻了我院开展的“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三、身体力行,加班加点,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一年来通过自己的工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一百余人执行欠款百万元,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努力工作。
在执行刘宏民等四人与前进大学返还学费一案中,刘宏民等4人与前进大学签订《保教保学保就业协议书》,但学校并未履行协议,4人多次要求退学费,均遭到学校的无端拒绝,4人曾到天安门挂标语向学校施压,还多次找到北京市教委要求解决,均未得到解决,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前进大学一直未履行义务。4名原告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立案后,了解到4人均是外地人,且家境均较为贫困,为维护这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利益,魏长鹏同志采取了以下有力措施:一是启动快速处理机制。执行立案当天立即展开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即日履行执行通知,并到被执行人办公场所督促履行。二是放弃休息日、随时备勤应对。在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线索后,放弃休息时间立即赶到现场。三是充分发挥民诉法对单位负责人的民事制裁新规定的震慑力。在上述有力措施的强大压力下,学校负责人终于妥协,把案款全额交到法院。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法魏长鹏同志始终将快速有力地实现关乎申请人民生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还顾全大局,对学校支援抗震救灾的车辆及时予以放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平时严格要求,团结同志,自觉遵守各项纪律。
在日常工作中,魏长鹏同志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经常协助其他同志执行案件。
五、 勤政廉洁,一年来,拒收礼品多次,收到锦旗多面,表扬信多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