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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法院从四方面推进审判监督工作开展
作者:王莹  发布时间:2010-01-12 09:31: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石景山区法院结合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精神,对该院审判监督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从四方面推进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

  一是强化审监意识,提高审判监督管理效率。在工作中要加强审判监督的意识,拓宽审判监督工作的范围,建立从起诉到执行的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提高案件质量。建立科学有效地管理方法与评价体系,提高审判监督的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健全审判监督制度,打牢审判监督工作基础。随着审判监督工作重心的转移,应及时对原有的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与时俱进,以适应新情况下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为各项审判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细化审判监督管理举措,构建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在工作中,应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审判监督方式,细化管理举措。根据最高院的要求,实现从审判质量监督到执行质量监督、从事后监督到事中监督、从案件监督到庭审监督的三个延伸。

  四是加强调研,研用结合。要在立足于本院实际工作情况的基础之上,积极调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汲取其他法院有益经验,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审判监督工作质量。

  

  
责任编辑:易珍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