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岳德顺在区法院第11期季度审判工作报告做出重要批示:“一季度法院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继续保持良好势头,争取更大成绩。”
近年来,区法院积极探索和完善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权力监督以及政协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在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和请示的基础上,从2007年年初开始建立季度审判工作报告制度,该报告从队伍建设、审判动态、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下季度工作重点等方面,及时向区委、人大报告季度审判工作信息,并转发区政协有关领导,主动接受区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的监督。
另外,该院为了扩宽人大代表监督途径,坚持每季度编写人大代表季度通报,下发到各区人大代表及相关市人大代表手中,使他们及时了解法院及其审判动态,广泛接受其监督。
上述两项机制的建立拓宽了法院接受党委领导、权力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渠道,使接受监督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两项机制实施以来多次受到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广泛好评。
下阶段,该院将拓宽季度报告的适用范围、丰富报告内容,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具体性、时效性,让上级党委、法院及时了解该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展示法院各项工作成果,同时广泛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