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法院突发当事人闯入法院办公区并开枪射杀法官的恶性事件,对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石景山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迅速传达市高院安全保卫工作会精神,并通报湖南法院恶性突发事件情况。要求全院各部门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本部门人员,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对全院进行安全保卫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措施。相关部门主管院长亲自带队对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安检、门禁系统、枪弹库、立案大厅、当事人休息区重点区域进行大检查,为重点安保区域增设警力,增加盾牌、网枪、T字棍等警用设备,更新安检设备,并确保摄像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此外,加强周末备勤和来院人员的检查力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最初阶段。
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培训。充分利用现有设备的先进技术手段弥补安保人力和手段的不足,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安保措施培训,确保法警、保安等安保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现有技术设备。
四是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实战演练。详细规定遇有类似突发事件时各部门的职责、处理流程和规定,并于近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突发事件情景演练,提高相关部门处理类似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