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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四家单位共同构建劳动争议调解五方联动机制
作者:张鸣  发布时间:2010-08-02 14:46:20 打印 字号: | |
  为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做好劳动争议案件诉前化解工作。近日,石景山区法院联合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办共同构建劳动争议调解的五方联动机制。

  此项机制是由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信访办和法院五方共同努力形成劳动争议调解的长效工作机制。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仲裁机构、法院、信访部门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时,及时借助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化解。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可引导当事人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前调解率;受理案件后,可以邀请调解员共同调解或者进行委托调解,提高调解的专业化水平;执行阶段,法院可以委托调解中心协助执行;对结案后可能反复的案件,法院函告调解中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新的纷争。

  下一步,区法院将积极推动有关各方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形成开放式的社会化调解网络;同时,完善与其他四方的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制度建设,形成推动调解的工作合力,充分利用五方联动机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通过该机制的构建,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推动首都和谐社会的建设。
责任编辑:易珍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