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区法院对召开了调研、宣传、信息、学术研讨等项工作会,对2011调宣等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从部署情况看,上述工作主要突出四个“创新”。
一是考核机制有创新。增设了新的考核主体,结合该院正在实施的主审法官审判负责制改革,将主审法官列入年度调宣工作考核主体,形成了两级考核,既考核各庭室又考核主审法官,主审法官每年必须完成相应任务才能被评为称职;将调宣业绩与评优评先、法官任命相结合,青年法官助理要按照该院《青年后备法官培养、使用若干规定》的要求,完成年度写作任务。在任命初任法官时,近二年内有文章发表或获奖的,予以优先考虑;信息工作考核方式结合市高院考核办法,由原先按季度按条考核,改为以分计算按月考核公布,综合调研类每篇计1分,案件类每篇计0.5分,动态类每条计0.25分。
二是激励机制有创新。为调动干警参与调宣等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院制定了调宣工作激励办法,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根据调研、宣传、信息、学术研讨等发表、获奖情况制定不同层次的奖励标准。同时,该办法还将个人奖励与部门奖励挂钩,个人受奖的同时,也对该干警所在部门给予奖励,促使各部门加大调宣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调宣工作的内部组织与管理考核。
三是人才培养模式有创新。通过引进与自身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调宣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定期召开调研员、信息员、通讯员培训交流座谈会,提高写作水平,实现信息共享,努力打造大调研格局;借助合作院校优势加强理论指导,开辟合作课题,提升调查研究工作的理论水平。
四是工作方法有创新。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特别是将调研成果运到实际工作当中,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开展联合调研、集体调研,确保调研成果具有代表性、说服力;加强学术规范,建立学术打假机制,由合作院校对上报的论文提前进行专业打假,确保学术研讨的纯洁性;加强案例组织管理工作,构建精品案例库;研究室将定期挖掘、汇总、公布信息要点,信息要点中所列的责任部门必须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研究室也将对此情况进行考核,以确保信息要点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