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我院民二庭张英周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章某诉被告北京仁寿康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国教育台《法治天下》栏目、北京电视台《生活2015》等栏目对本案进行了跟踪报道。
原告章某起诉称:2014年,原告在被告安排下到房山十渡云泽山庄酒店参加5天4夜养老体验。体验期后,经被告工作人员多日鼓吹劝说,加之原告本人年老判断力有限,在失去基本判断能力的前提下与被告签订了《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并向被告交纳了五万元定金。协议中约定,协议生效后,原告一律不准退卡,原告要求解除协议的,视为原告违约,应承担办卡费用30%的违约金。此外,被告还以捆绑销售方式以一万多元价格向原告出售不合格产品,经了解被告所宣扬的服务项目存在极大欺骗性,原告对被告服务非常不满意,多次找被告协商退款未果,故诉至法院。
经过法庭审理,查明事实,张英周法官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并于案件审理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分析了“候鸟式养生养老”服务合同纠纷出现的主要原因,并以案说法提醒老年人在选择养生服务机构时通过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注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不轻信虚假夸大宣传等方式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整个庭审过程有序进行,充分展现了我院法官扎实的庭审驾驭能力,树立了北京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