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孟哲喜获石景山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民一庭主要受理婚姻家庭、继承析产、侵权类民事纠纷,该庭自2013年作为北京法院首批试点单位,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该合议庭自成立以来,秉承公正、司法为民、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宗旨,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了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离婚、继承等民事案件2500余件,其中审理涉家庭暴力类的离婚案件300余件,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3例,有效化解了各类纠纷,在彰显法律公正性的同时切实保护了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该合议庭在民事审判中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庭前谈心、庭后走访、判后释疑等方式保障传统家事案件中妇女的切身权益、保护家庭和睦和维护社会稳定。与此同时,努力以职能延伸为载体,与街道办事处、区妇联建立联动机制,召开公开庭9次、开展普法讲座六次,并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在审判、宣传、教育及日常帮扶等方面亮点频显。
孟哲法官主要审理离婚、继承等家事类案件。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类、未成年人抚养权确定类、妇女继承遗产类的家事案件是主要类型。孟哲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真负责、业务精湛,不断的加强业务学习,争做妇女维权的知心人。孟哲法官根据案件特点,创设“家事类速裁”调解机制,在调解过程中契合当事人的诉讼心理,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时间,缓和双方之间的对抗情绪,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使许多矛盾突出的婚姻家庭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孟哲法官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妇女儿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为妇女儿童事业和全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