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当天,我院知产庭公开开庭审理首件技术成果完成人署名权、荣誉权、奖励权纠纷案,该案由审判员刘岭作为审判长与审判员韩阳、人民陪审员陈彤彤组成合议庭审理,同时尝试法官助理参与审理的庭审记录模式。该案22名北工大师生、20余家园区企业的代表旁听了此次公开庭审。
原告李教授诉称,2008年5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发展部启动了《物探新方法新技术研究》项目。该项目设置五个课题,其中,课题1-《地震岩石物理分析技术》分别由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和中国石油大学两家共同承担,独立完成不同研究工作。原告为该课题大学方面的课题负责人,设计并制定了课题的具体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实施计划及考核指标等全部合同内容;中国石油大学方面参加该课题的主要参加人员包括被告王教授等人。原告通过近三年独立研究工作,以及外协研究工作的辅助,实施完成了课题所设定的实质性研究任务,原告是该课题的技术成果完成人。2011年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发展部组织专家对该课题进行结题验收。此期间,原告在美国访学,将相关研究成果报告通过邮件发送给被告王教授,交由其代办学校方面的课题结题事宜。为了达到侵占科技成果的目的,被告伪造了盖有公章和法人章的合同任务书。被告为了私利伪造合同任务书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经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发展部有关领导反映后,科技部项目验收组及时撤换了伪造的合同任务书,使用了真正的合同任务书原件。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利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行为,并在纸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补偿原告精神损害费用1元;停止侵占原告的科技成果,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周内撤回归档成果,恢复原告的成果所有权;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原、被告补充提交大量涉及地震岩石物理学方面的专业证据,并在质证阶段展开激烈的辩论。合议庭围绕案由归纳总结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对涉及的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因案情复杂,原、被告又当庭补充新证据,本案将择期复庭继续审理。
此次庭审是知产庭首次试用法官助理配合合议庭和书记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新型庭审模式,具体由法官助理负责辅助书记员庭审记录、完成当事人证据交接、证据演示等工作。该模式,既有助于提高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准确率,又有利于法官助理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辅助审判员撰写裁判文书,也为法官助理开辟新的成长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