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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刘丽媛法官受邀到《法治天下》栏目参与节目录制
作者:任冰玉  发布时间:2017-05-09 13:45:26 打印 字号: | |
  5月5日,石景山法院民一庭法官刘丽媛受邀走进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演播厅,就一起因“凶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与主持人进行交流,以案讲法,针对“凶宅”是否会导致房屋价值贬损、当事人双方私下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等问题进行了法律解答。

  本案中,房主黄女士将房子租给王女士父女二人居住后,王女士的父亲因在出租屋内吸烟引发火灾而被烧身亡。黄女士认为自家房屋因此成了“凶宅”,导致房屋售价降低,于是将租客王女士诉至法院赔偿20万元“贬值费”。但此前双方当事人就房屋内财产损失曾订立过赔偿协议,黄女士已经收下王女士7万元赔偿款,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黄女士的诉讼请求。

  此次录制过程顺畅有序,刘丽媛法官对案件要点及相关法律知识等问题的熟谙程度、自然流利的语言表达以及认真严谨的敬业态度受到了主持人、编导的广泛好评。为准备本期节目视频,在此次录制节目前,《法治天下》栏目组曾多次与研究室联系沟通、与刘丽媛法官共同拟定采访提纲,并就录制演播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确保录制顺利进行。

  民一庭刘丽媛法官此次参与《法治天下》节目录制,展示了案件背后故事、案件裁判过程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让观众走近法院,走近法官,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进一步推进了司法公开,并充分展示了石景山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亲民的良好形象。

  《法治天下》栏目为法制类日播节目,播出平台为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该栏目的录制模式为邀请案件主审法官或执行法官走进演播室,或通过编导外采,由主持人、主审法官或执行法官对法院审理终结或执行终结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故事情节的讲述,对案件审理中的关键证据展示主审法官或执行法官的认证过程,对案件焦点问题展示其裁判的心路历程,挖掘案件审理或执行背后不为人知的故事。希望各庭室留心挖掘审判执行工作中具有社会意义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及时与研究室沟通,积极参与节目录制。
责任编辑:谷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