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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4名干警在第四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中获得“司法业务技能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17-12-28 18:50: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北京市高院举办第四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中,石景山法院高度重视,从今年4月开始谋划部署,制定本院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本院参赛人选的初赛选拔,我院最终选派10名法官,3名书记员,3名法警参加了“三大类别,十个专业”的司法业务技能比赛。通过前期的筹备以及4个比赛日激烈的角逐,我院民二庭副庭长张英周法官、民一庭刘丽媛法官获得“民事审判专业业务标兵”称号,王境乐、王娇获得“书记员业务标兵”称号。

  此次比赛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全院各业务庭及干警积极参与,全院各部门通力协作,所有参赛人员在保证自身结案工作的情况下,积极备赛,刻苦练习,积极参与示范庭的录制。

  我院以司法业务技能比赛为契机,着力提升干警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庭审优质化、文书精品化、程序规范化。组织各业务庭室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旁听观摩优秀庭审录制,“以赛促训,以训代学”,丰富和完善了教育培训方式,同时也培养发现了一批审判业务技能突出的优秀人才和业务标兵,为优秀人才成长、展示自我搭建了平台。

  同时,通过此次业务技能比赛,我院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法官庭审规范化工作做得不够到位,暴露出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仍存在随意性的问题;二是法官案例分析与调研写作能力有待于提高;三是司法警察、书记员参训积极性有待加强。

  我院将在总结此次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人才教育培养工作,丰富人才培养方式,切实发挥人才工作在法院发展中地位与作用,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人才工作成果和优势。
责任编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