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法院少年庭庭长杨洁受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在杨洁的多次调解下,系邻居关系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在附带民事部分达成和解,邻里间的矛盾也得到了缓和。庭审后,被告人家属特送来锦旗称赞杨洁“清正廉明,秉公执法”。
该案被害人何某与被告人邸某本为上下楼邻居关系,双方因为噪音问题结怨已久。案发当日,被告人邸某与其父再次因为噪音问题与何某发生口角。在争执中,邸某见其父亲受到被害人何某的推搡,未能理性控制情绪而出手伤人,致一名被害人轻伤二级、一名被害人轻微伤的后果。被害人报案后,被告人邸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到案接受询问,并于次日到派出所投案。
杨洁在审理该案时发现,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仅因生活琐碎而起,且在相互殴斗的过程中,被害人何某也有一定的过错。出于尽力修复邻里关系和保护被害人利益的考虑,杨洁试图在开庭前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以尽快弥补被害人损失,但因被害人家庭内部意见的分歧未能成功。被告人邸某故意伤害案开庭当天,被害人及家属前来旁听案件审理且情绪极其激动,宣称如果处理不好他们可以自行报复,不再通过法院解决。杨洁决定庭前再次对该案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背对背”调解,经过释明法律规定和耐心说服,被害方再度明晰了己方权利的同时放弃了不合理要求,被告人家属也通过提高赔偿数额表达歉意。最终,被告人家属当场赔偿了被害人20万元,就本案的民事赔偿与二被害人达成了和解。案件审结后,被告人家属对杨洁处理案件时展现出的法律素养和人文关怀十分赞许,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少年庭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惩罚犯罪,保护被害人权益,同时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因矛盾激化导致的新犯罪。此次案件的审理正是少年庭工作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