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院起诉时请您按照要求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立案后请您保管好案件受理费交费收据、诉讼服务告知书等材料,以备查询。
2、立案后,请您回去等候法官通知,如较长时间未接到通知或有急事要与法官联系,请您持本人身份证明、交费收据等证明材料到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员处查询承办您的案件的法官,或凭诉讼服务告知书所载查询编号、查询密码,拨打12368服务热线询问。
3、当您接到法官通知时,请您问清并记住到院时间、法庭编号、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因故不能按时到院(迟到),请您提前与法官联系,说明情况,以免影响开庭。
4、在诉讼期间,您需要给承办法官留言或者递交有关材料,请您交给诉讼服务大厅材料收转窗口办理转交手续。
5、如您对我院或法官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请您到信访接待室预约相关审判庭的庭长、主管院长或直接向监察室、12368热线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