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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
  发布时间:2018-09-12 10:21:45 打印 字号: | |
  一、诉讼中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享有的权利:

  1、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2、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和责任;4、进行辩论的权利;5、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6、不服一审判决,有提起上诉的权利;7、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承担的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法庭秩序和诉讼程序;3、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审判流程管理内容介绍

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及保障司法效率的提高,本院现实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根据最高院及市高院的部署,本院实行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视频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案件从收案至结案全程流程化、可视化,完善和加强审判流程的监督与管理。

  

三、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及提交证据的规格要求:

  1、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应符合书状的格式要求。

  2、用纸规格:用纸应为A4纸张。

  3、份数:除向本院提交1份外,还须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1的份数提交副本。

4、书写要求:必须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或采用电脑打印。

四、起诉状、自诉状以及提供证据材料的要求: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

  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有证人的,载明证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五、举证须知

  1、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与诉讼主体资格相关的文件:

  自然人须提交:公民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提交委托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提交: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包括企业法人当年年检合格的执照及签订合同时的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诉讼主体合格的有效证明文件、机构代码。如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或企业名称在工商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2、应当按照《案件分类举证须知》的要求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材料收取清单,材料收取清单应当载明诉讼材料的名称、份数、页数及是否为原件等,由法官签名或盖章,注明收到日期。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卷和送交当事人。

  3、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应将原件、原物暂时同时提交,以备核对。

  4、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络方法等。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准作证。

  5、自行调查、收集、举证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帮助进行。

  6、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向法院说明理由并书面申请由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申请应写明该证据所要证明的问题及调查收集的证据线索。

  7、要客观、全面地提供证据,不能伪造、毁灭证据,不能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否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经我院合法传唤,未按时参加证据交换的,视为放弃证据交换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9、被诉一方当事人对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不持异议,并明确表示不提供新证据的,不再进行证据交换。
责任编辑: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