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根据市高院“人大代表进法院”的活动安排,石景山法院执行局邀请市人大代表赵五参与并旁听了我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调解工作,见证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
该起案件是发生在2018年的民事赔偿案件,孟某某受被告之一叶某某的雇佣,在北京某材料公司内进行建筑垃圾的搬运工作,搬运过程中意外从车顶跌下,不幸身亡。事后,孟某某的四位继承人以叶某某、该材料公司等人为被告,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四被告未按期履行完毕,原告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该起执行案件的魏长朋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的当事人众多,死者孟某某是家中唯一劳动力,其母年高、其女正在上学且都身染疾病需要治疗,孟某某死亡后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且四位被告经济状况各不相同,部分被告经济条件一般,短期内难以履行义务等情况,就将工作重点放在执行和解上,希望能让该材料公司承担主要赔偿义务,尽快让申请人拿到赔偿款。于是魏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共同来法院,就赔偿的履行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邀请北京市人大代表赵五旁听调解过程。在魏法官和赵代表的耐心劝说及释明拒不执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调解工作中,魏法官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处处为当事人考虑的做法得到了市人大代表赵五的认可和赞扬,赵五同志表示通过参与旁听此次执行工作,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既要确保案件执行到位,还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解决执行难,执行法官任重而道远。而魏法官也表示在工作中多与人大代表保持联系与交流,能够更好地了解群众所想,有助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希望以后也能多与人大代表保持良好的交流,欢迎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执行工作。
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法院的执行工作,是法院司法公开、阳光执行的重要举措,这一方面加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有利于进一步司法为民;也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执行案件的解决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