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石景山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该院学习贯彻民法典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高虹主持,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
会上,参会委员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讨论通过了《石景山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石景山法院关于法官会议制度的规定(修订稿)》《石景山法院院庭长办案规定(修订稿)》。会议一致认为,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对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本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制度文件既符合最新司法改革精神及上级法院指导意见,又结合我院实际,为审判委员会及院庭长发挥审判监督管理作用、带头学习贯彻民法典提供了有效平台及有力抓手。
高虹同志指出,民法典表决通过后,我院第一时间部署落实全国两会及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着力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实施准备工作,各部门已先行一步自行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全院全员参加了市高级法院组织的民法典专题辅导,本次审判委员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具有深刻指导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学习贯彻工作,高虹同志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全院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北京法院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的实施方案,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市高院部署要求上,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以实效性、专业性为导向,加强民法典学习培训系统性。在培训中兼顾民法典精神要义、具体条文及典型案例,注重把握新规定的解读及适用,及时收集分享院校学者、实务专家授课资源,坚持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不断扩大学习培训范围,确保全院干警准确理解民法典最新内容。三是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与依法履行人民法院职责紧密结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及审判监督全过程。严格依照民法典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带头学好用好民法典、带头维护民法典权威,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将诉讼活动作为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重要方式。在每一次诉前化解、调解、庭审及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中向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民法典,全院各部门均要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十四五”时期“八五普法”工作重点来抓,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五是开展好民法典适用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对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院庭长要依法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召开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加强研究讨论,统一裁判尺度,对审判执行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要科学调查、深入研究、及时反映并提出对策建议,为立法及上级机关决策提供有益经验、贡献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