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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第四届“阅享经典 涵育初心”干警荐书活动——《西窗法语》
  发布时间:2021-03-31 09:37:26 打印 字号: | |

为引导全院干警提高读书兴趣、感悟读书精髓,领略读书魅力,我院将继续开展第四届“阅享经典涵育初心”干警荐书系列活动,每期我们将邀请一名干警与我们共读经典,共品书香。本期,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王亚闯将与大家分享《西窗法语》。

一、分享书目

刘星:《西窗法语》

二、分享人

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 王亚闯

三、推荐理由

有推荐认为,《西窗法语》是法学启蒙读物,适合法律初学者可能还有其他人文社科初学者翻阅。刚学习法律的时候,老师推荐的必读书目里就包括这本书。全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如作者讲法律与人性善恶观念的关系,并不纠缠于人性的善恶本身,而是进入到这个观念的背后,了解东西方人的文化差异,了解东西方人为什么要对人性进行不同的假设。一进入问题的背后,就把问题看透了。所以,作者告诉我们,“既然我们喜欢上了法治,假设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许就是必要的”。

诸如此类的问题,作者似乎都能够以一种独特的角度切入,在讲故事的过程中巧妙引导读者可以突破表象,直击本质。不可否认,书中仍有不少需要我重复多次研读才能略知一二的片段,我想,在未来我应该会再次透过西窗,聆听法雨。

四、片段赏析

《活的法律》

其实,每个人都会发觉,我们的日常生活总是与诸如学校、公司、医院、俱乐部以及这单位那单位之类的社会组织规则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最关心的往往就是这类规则,而不是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正因为如此,有些西方法学家将实际生活中的日常行为规则叫做“活的法律”,他们认为,这种“法律”,才是人们应给予首要关注的法律,它们对人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

当然,这部分西方人并不否定国家性质的规则的重要性,他们只是提醒人们注意,国家性质的规律是以“活的法律”为基础的,只有通过后者,前者才能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如此说来,我们似乎不应将“活的法律”视为民间规章或惯例而一弃了之,或者认为将其叫做“法律”纯属用词不当。从社会全景控制的角度观察,日常社会组织的规则起码和国家规则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将它们都称为法律,可能会有独特的社会控制学意义。


 
责任编辑: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