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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李新区长线上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30 16:19:20 打印 字号: | |

6月22日,石景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公司诉石景山区人社局和石景山区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

该案由石景山法院院长朱春涛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庭(知产庭)庭长滕恩荣和法官韩阳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石景山区区长李新作为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庭应诉,区司法局局长倪斐远作为区政府委托代理人、区人社局局长韩孟荣作为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同“云”出庭应诉。

该案件是一起工伤行政确认及行政复议纠纷的“双被告”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某公司因不服被告区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及区政府对区人社局的决定作出维持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人社局的认定工伤决定和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

庭审中,各方围绕区人社局查明的事实是否清楚、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工伤认定结论是否正确以及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结论和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

李新区长在线上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原告的诉求,针对原告提出的对区人社局及区政府所作被诉行为的质疑进行认真分析和解释。

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今后审判工作中,石景山法院将在继续为优化区域法治环境、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发挥积极促进作用,不断为推动石景山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的同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