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3月14日下午,应石景山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陈涛工作室邀请,石景山法院民二庭赴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二庭负责人张英周同志以“优化营商环境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及责任问题”为主题,围绕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对股东出资义务、认缴制下出资加速到期及股权转让时的出资义务承担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针对公司解散清算方面相关清算主体的义务和责任提供了规范指引,结合典型案例对股东逃避出资义务、控股股东滥用有限责任侵蚀公司财产等行为后果进行了生动警示。
通过此次活动,园区企业对于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的责任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与会企业纷纷表示,将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运营中坚持资本维持,严格遵守社会信用和经济秩序,依法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随着石景山区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城市复兴新地标加快建设,对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区法院民二庭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将始终聚焦企业关切,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以时代的使命感和改革的担当精神,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