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盗窃罪的刑事案件。
2022年4月1日11时许,被告人柳某、操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小区内,以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检修天然气为由,入户撬开被害人卓某家中书桌抽屉,因被害人发觉未能窃得财物。2022年7月20日10时许,被告人柳某、操某在石景山区某小区内,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以检修天然气为由,入户窃取被害人杜某放于黑色包内的现金人民币1万元,被害人亦支付所谓“维修费”人民币400元。被告人柳某、操某于2022年7月21日被民警查获。
石景山法院认为,被告人柳某、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柳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二被告人盗窃老年人财物,该院在量刑时酌予从重处罚。最终石景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柳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操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由于独居老人辨别能力较弱,并且通常有现金消费的习惯,一直是犯罪分子下手的首要目标。本案中两名男子伪装成天然气检修人员,专门挑选老年人作案,自称上门检修排除安全隐患,实则是一人打掩护,一人偷盗财物。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老年人要增强防范意识,通过浏览新闻等途径熟悉不法分子常见的犯罪手段。如果家中确实有需要燃气或电力设备需要检修,一定要联系正规维修机构,如遇主动上门检修人员,可通过与燃气公司核实来识别身份并全程保持警惕,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对于独居老人,家中不宜存放大量现金,子女也要多与老人沟通,关注老人的精神状态,发现父母遭遇不法侵害时,及时陪同报案,避免老人遭受二次伤害。对于老旧小区,要充分发挥门岗的防范作用,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对于检修人员要核对身份后放行,守好安全第一道门。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