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成双》是一部现代都市生活剧,讲述了林双和江喜两位女性在感情和职场中起起伏伏、直面挫折、最终收获新生的故事。在看剧的同时,不妨一起来学习一些法律新知吧!
01冯凯作为卫明竞选副总裁的对手,在工作过程中因泄露用户数据被卫明举报,最终失去竞选机会。冯凯泄露用户数据的行为侵犯了用户的什么权益?
在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用户数据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家为保护数据安全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第六章中也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关于个人信息的具体内容,指的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信息处理者负有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义务,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剧中冯凯泄露用户数据的行为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卫明父母为了骗林双给钱,让两位亲戚上门扮演催债者,期间还打砸林双家物品,后来林双无奈报警处理。卫明父母和两位配合演戏的亲戚的行为违法吗?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剧中,卫明父母为了让林双交出卫明给的五十万,和两位亲戚一起,虚构了卫明父亲借高利贷被上门讨债的故事,想让林双用五十万来帮忙“还债”,从而将这五十万变为己有,其行为涉嫌诈骗。
此外,故意毁坏财物罪也是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罪名,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剧中,卫明父母的两位亲戚为了配合扮演高利贷催债者,肆意在林双家打砸物品,如果其打砸行为给林双家造成的损失数额较大或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那么便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造成的损失数额较小、情节较轻,则为一般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03林双发现卫明婚内出轨,并且在律师的帮助下找到了卫明婚内转移财产的证据,卫明的行为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
原则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因夫妻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外,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剧中,卫明在尚未与林双离婚时便与黄嘉仪同居,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与林双婚姻的破裂,此时林双作为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卫明在与林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常通过各种途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其本人名下的财产远远少于实际情况,一旦卫明婚内转移财产的行为被做实,那么在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时,对卫明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04卫明的律师威胁林双,称卫明在海外购买房产的证据为海外证据,不能在国内直接使用,那么域外证据如需在国内使用需要经过哪些法律程序呢?
域外证据,顾名思义,指在当事人在民商事诉讼中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由于“域外”指的是法域外而非地域外,因此域外证据不只包括在国外形成的证据,也包括在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于域外证据的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因此,域外证据在经过相应的公证认证等法律程序后,即可在国内使用。
05卫明为了打压林双的小蝇科技,在招标时将方舟的标书报价泄露给虔海公司,最终导致小蝇科技投标失败,卫明泄露标书报价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卫明与虔海公司的行为属于串通投标,也就是常说的“串标”。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了串通投标罪,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及管理制度,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其犯罪主体不仅包括投标人,也包括招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需要结合犯罪手段是否恶劣、行为的结果、是否屡教不改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来综合认定。
剧中卫明作为招标一方,故意将方舟的底价透露给虔海,与虔海串通投标,使得虔海突出重围,也导致其他投标公司如林双的小蝇科技的出局,直接损害了其他投标公司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涉嫌构成串通投标罪。
06卫明在和LIA公司的私下接触过程中收了LIA公司的回扣,这一行为是否违法?
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进行处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经常发生在企业商事活动中,甚至成为商业“潜规则”,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商业秩序,带来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
剧中卫明利用自己在公司招标活动中的职务便利,私下与LIA公司的老板接触,并偷偷收受大额回扣,进而为LIA公司在方舟招标活动中谋得利益,促成了LIA公司与方舟的合作,涉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卫明最终锒铛入狱,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