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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作者:付天娇  发布时间:2024-05-06 13:58:32 打印 字号: | |

“即使离婚了,也希望你们双方都能多为孩子的利益考虑,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和睦的成长环境。”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4月17日,石景山法院五里坨人民法庭法官孟哲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送该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该案中,原被告双方因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因琐事经常吵架、多次分居致使感情破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抚养未成年子女,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担夫妻共同债务。

庭审中,孟哲经审理发现原被告虽矛盾较大,但均对未成年子女较为爱护,故从减少对未成年人伤害角度出发进行调解,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发放调解书的同时,向原被告双方发送了《石景山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孟哲就提示卡内容向双方进行了重点说明,提示双方离婚后原被告仍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均应尽抚养、教育、陪伴、监护等义务,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及时疏导因父母离婚带来的负面情绪。

“谢谢法官,我们离婚后也会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原被告双方也都表示,会在今后的生活中努力抚养教育好孩子,给予孩子更多关注。

今后,石景山法院将在家事案件审理尤其是离婚案件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李子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