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健品就送股票,还有高额回报?遇到这种“好事”,您可要小心了!
近日,石景山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老年人的案件。
被告人杨某某和郭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11月下旬,被告人杨某某、郭某某在本市石景山区某写字楼房屋内,组织老年人群体听讲座,推销农副产品。并伙同他人,在本市丰台区某酒店举办保健品及股票投资讲座,通过派发小额红包谎称刷投资流水能够获取回报,骗取老年人的信任,进而虚构购买保健品套餐能够赠送股票,并许诺股票投资能够随时兑现本金、有高额回报等事由,诈骗十余名老年人共计40余万元。上述钱款由被告人杨某某、郭某某与他人共同分赃,后用于个人消费及还贷。
被告人杨某某、郭某某于2020年1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大厦被民警查获。2020年至本案诉讼期间,被告人杨某某、郭某某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杨某某、郭某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基本相当,故不分主从,但可依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予以处罚。鉴于杨某某、郭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已积极退赔全部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对二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根据杨某某、郭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目前本案已生效。
法官提示:
本案系以老年人群体为目标的诈骗案件,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先以低价领鸡蛋等噱头吸引老年人并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老年客户群体,后续再使用名目繁多的诈骗手段,老年人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掉入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中,造成财产损失。在此也提醒广大老年群体,对于他人宣传的购买保健品、投资理财高额返息等事宜要提高警惕,不贪图小便宜、不轻信投资高回报,遇到难以辨别真伪的情况应当多与家人沟通商议,提高防范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