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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光记 | 全链条推进失足少年复归
作者:林文静  发布时间:2024-07-12 16:36:38 打印 字号: |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根本立场,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原则。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司法为民是党领导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中形成并始终践行的优良传统。作为基层法院,每一起案子都包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基层法官怎样回应这些期盼?近日,石景山法院举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案析理”宣讲活动,即日起,拾光记专栏将陆续刊发宣讲稿件,供分享交流。

宣讲人:林文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新时代少年儿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神圣职责。少年审判中,面对失足少年,我们不仅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要肩负起“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责任。

为了担当好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每一次审理少审案件,我的心中总会生出三问,“第一问是罪案之问,问问罪恶萌芽何以产生;第二问是少年之问,问问罪错少年的归途所在何处?第三问是治理之问?问问综合治理如何实现?”

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小安从小到大一直是老师、家长眼中的“好学生”,这样的“乖孩子”怎么就犯罪了呢?我们对小安的成长经历进行了调查,据小安回忆,上寄宿制学校时,一个比他大的室友经常欺负他。在一次次的欺凌中,小安心中罪恶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最终演变成了对一个无辜女孩的伤害。

搞清楚罪恶的萌芽,我陷入了思考,这个案子,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都很清楚,签发一纸判决书,小安就会在高墙内接受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以后呢,小安能改好吗,一个智商在线,但心理患疾的孩子如何回归社会?又如何避免再次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带着这样的思考,我们联系了小安的父母,组织亲情会见,想借助家庭的力量温暖、感化小安,两次亲情会见后,小安在服刑前对我们说:“阿姨,我明白了,虽然我曾经受到欺负,但不能为了宣泄心中的委屈和不满就再去欺负别人,这种做法同样会造成被欺负者和我一样的心理阴影,甚至触犯法律。”

为了帮助小安在服刑后复归社会,我们主动与管教取得联系,围绕如何教育、感化小安交换了意见,并与小安约定,服刑期间每个月给我们写一封信,汇报最新的想法和感受。刚开始小安认真地反思自己,但从第3封信开始,更多的是对未来的迷茫和无助。于是,我们决定鼓励小安重新参加高考,并买了专业书籍和法律读本,驱车前往监狱看望他。对于我们的到来,他很是诧异,知道来意后,他有些哽咽,“谢谢阿姨们百忙之中来看我,我会认真准备高考的。”临走前,小安用一首红歌表达自己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新生活的憧憬:“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此后,我们陆续收到小安的12封来信,出狱后的小安信守承诺参加高考,并考上了大学。最后一封信中,他谈到自己内心的变化,“阿姨,现在我过马路时,有了即使是黄灯也不敢迈步的敬畏,跌倒过的我深知只有站得直,才能行得稳。”

小安的案件是我们审理的众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一,这些案子让我们看到了少年审判的特殊性,也更加确信失足少年复归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联合多个治理主体共同发力。基于此,我们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了北京市首家综合性涉诉未成年人帮教基地——“青春护航基地”,推行“三全一主导”工作模式,即“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始终坚持法院主导”,并围绕“帮、感、学、工、矫、察”六字以三个月至一年为周期对涉诉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其中,‘帮’是专业社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教;‘感’是参与志愿服务,感受社会关怀和奉献精神;‘学’是帮助有就学需求的人重返校园;‘工’是安排有就业需求的人进入特定企业工作;‘矫’是法院开展矫正工作;‘察’是帮教工作小组出具考察意见,为科学制订后续计划提供依据。这项内外联动的机制,实现了法院主导,帮教对象的全覆盖。基地成立以来,已帮助50余名罪错青少年复学、工作,部分罪错青少年被高校录取,获评“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提名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失足少年复归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必然要求,我们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立足少年审判职能,从审判环节向司法其他环节辐射,全面发力织密失足少年复归法治保障网,为“特殊的希望工程”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子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