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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愿为萤火 点亮星河

作者:刘畅  发布时间:2024-09-03 09:54:26 打印 字号: | |




中学时,我最爱看《法治进行时》栏目,节目中,有家庭矛盾、有经济纠纷、还有打架斗殴,有人哭、有人闹……我沉迷于这些问题的化解之道,也幻想成为化解之人。于是,2008年毕业时,在经历了多轮考试选拔后,我进入石景山法院工作。


在摸索中成长


第一次进入法庭,面对高悬的国徽和庄严的法台,我兴奋不已,并暗暗下定决心,要在这份心仪已久且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大干一场。

很快,满怀雄心壮志的我被拉回了现实。我所从事的民事审判工作,当事人开庭时情绪总会激动、言辞较为激烈,由于记录速度跟不上且经验欠缺,有几次,当事人庭上发泄情绪的话语却在庭后推翻,并要求我改笔录,这让我不知所措。师父告诉我即使记庭也要提前阅卷,要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结合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再记录。我便开始翻阅前辈们的笔录,每次开庭前都向法官或助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主张,庭审中忽略掉带有情绪的陈述、反问,只针对陈述事实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果然少了很多返工。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也在探索高效工作的方法。2009年我院民二庭试行案件繁简分流,我开始配合法官审理简易案件,虽然案件的审判周期缩短了,但送达、排庭、开庭,归档一个步骤都不能少。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在送达时就把卷宗的顺序整理好,打印出开庭公告,结案后给文书盖章时顺便复印。由于时间紧迫,我利用休庭的空隙给当事人打电话、校对文书,并利用周末时间到单位归档。渐渐地,我摸索出了一套相对成熟的简易案件处理方法,那一年,我们简易组结案占全庭结案数的三分之一,名列全院第一。


好技术是案子砸出来的


2011年开始我调入刑事审判庭工作,“刑庭无小事、刑事无小案”,刑事审判工作容不得丝毫马虎,从案件送达、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准备庭审笔录,到核对裁判文书确定无误后打印、订卷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这些琐碎的细节要像雕琢艺术品一样,需要付出全部的认真来完成,确保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多年的工作经历,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好技术都是案子砸出来的,为了精进自己的工作技能,我在做好本庭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庭审记录、调查等工作,在“见多识广”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努力得到了回报,这些年,我能感觉到自己在处理工作时越来越得心应手,无论是记录十几分钟的简易程序案件,还是庭审长达几天的曾某某等32人“假药案”、高某等11人诈骗案等大要案,都能做到当庭出笔录且差错极少。在北京市高院第三届“大比武”中,我获得了“书记员业务标兵”的称号。


转型为“刘导儿”


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常会表达“愧对家人”“愿意改过”的陈述。我在记录他们这些话的时候,内心也很受触动,我总在想,如果他们对法律能有更多的敬畏、对那些禁止性的规定能更加的了解,是不是就不会如今天般等待法律的审判。于是,我萌生出了拍普法短视频的想法。

在此之后,我结合刑法和司法解释中关于从轻处罚的规定,导演了系列普法短剧,短剧一上线就引起广泛关注,一周的点击量超过380万,这给了我极大信心。后续我又针对常见罪名的量刑情节进行梳理,拍摄了多部宣传短剧。2020年推出的禁毒普法系列短剧荣获年度“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反诈、国家安全等主题宣传视频多次获我院优秀自媒体作品,并被广泛转发。


线上的宣传效果仅能通过数据体现,线下的宣传活动给了我更多成就感。依托我院在社区建立的“一米法庭”,我们深入到群众身边演绎普法情景剧、开展讲座,掌声和笑声是他们对我们最大的肯定。那一刻,我不再是坐等案件上门的“工具人”,而是传递法治思想、宣扬公平正义的使者。

转眼间,进入法院已经16年了。石法有我,我在这里挥洒汗水、奉献青春;我有石法,这里让我收获成长、看到价值。


 

责任编辑:李子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