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杠”一词来源于英文“Slash”,是近年来年轻群体中一种流行风尚和生活态度,“斜杠青年”是指扮演多种角色的年轻人,他们只有一种职业,却有着跨界本领。石景山法院知产法官王晓露就是这样一位“斜杠青年”,从事知产审判工作以来,她的法律思维逐渐延伸向新的赛道,“技术流”“荐读者”“潮人”成为她新的身份。
法学生转变为“技术流”
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强,常常会面对很多法律之外的技术问题。接手一个案子、翻开一本卷宗,就像跨入一条陌生的河流。
河水有深有浅,案子也有易有难。在面对疑难技术类案件时,王晓露会积极争取技术专家的支持,为了让这一份份咨询意见内化成“本院认为”,对于案件中涉及到的技术问题,她选择走出舒适区,变身机械、生物、医药、通信、计算机等不同领域的“技术人员”,努力用“内行”的技术思维探寻案件争议的本质。
在一起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中,不仅案件本身涉及较多技术领域的专业术语,且涉及合同性质认定和技术标准认定两大争议焦点。拿到卷宗后,王晓露第一时间查阅专业书籍,并反复翻阅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研究、比对双方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期间,她多次致电相关领域专家,探讨、核实技术问题,最终对案件事实进行准确认定并清晰划分违约责任。“虽说隔行如隔山,但我看知产法官是哪行都玩得转。”拿到判决的被告心服口服地说。
“保护‘产权’,‘知识’暴涨。”这是成为知产法官后,王晓露最深的感触,“前一段时间‘全面’这个词很流行,在我看来,知产法官就要努力成为一个‘全面’的人,走出舒适区,更新知识储备,是这份工作带给我的挑战,也是宝贵的财富。”
朋友眼中的“荐读者”
著作权纠纷是知产审判中常遇的案件,每次审理这类案件,王晓露就会化身为“荐读者”,不仅要求自己在短时间内读完著作,还邀请身边朋友们一起读,用她自己的话来讲,这是希望通过一般公众的感知,来辅助判定作品是否构成相似。
在一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系某文字作品的作者,其诉称被告某出版社未经授权,在出版的图书中复制发行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侵害其署名权、复制权和发行权。被告辩称被诉侵权文章对原告文字作品进行了较大改编,字数显著少于原告作品,且最后一段完全由被告方编者自己撰写。拿到案件后,王晓露和助理认真通读案涉作品,并在此基础上对两篇文章进行认真比对,根据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标准认定被诉侵权文章虽对原告案涉文字作品有所删改,但两者内容基本相同,故认定被告侵犯原告的署名权、复制权和发行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技术创新推动社会变革,文化创新激活精神力量,著作权作为文化创新的重要载体,需要我们站在‘国之大者’的角度做好保护工作,努力让每一个司法裁判都成为推动文化发展的杠杆。”
热爱生活的“潮人”
知识产权的魅力在于它看似“小众”,实则贴近生活,它的每一个方面都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王晓露说,“爱上知识产权可以从爱生活开始。”
生活中的王晓露看起来更像一个“潮人”。入职之后,在工作岗位全情投入的同时,她的闲暇生活被旅行、话剧、演唱会塞得满满的,在那些充满未知的山海旅途、人物故事和音乐世界中,王晓露打卡着生活的边边角角,也丰富着自己的人生体验。
“不与生活接触,不为生活著作,不锻炼自己的人格,就无法产生伟大的作品。”这是王晓露在话剧《抗战中的文艺》的宣传海报上看到的一句话,这句话让她很有感触,“每一个知产案件往往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对于知产法官来说‘广学多闻’与‘一门深入’同样重要,以知识武装头脑,方可胜任纷繁复杂的审判挑战。”